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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意于佳”到“有意于书”
——当代书法创作观浅述

汪灿根

书法创作历来强调自然、随意,所谓从不经意中求韵致、追神采,妙得天趣。历代书家在这方面论述颇丰,且不乏精彩之语,如“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蔡邕《笔记》)“心既行之,随意落笔,”(米芾《海岳名言》)“盖不经意肆笔为之,适符天巧,奇妙出焉。”(解缙《书学详说》)“古人神气淋漓翰墨间,妙处在随意所如,自成体势。”(董其昌《论用笔》)“意到笔随,不设成心是上句景象;”(姚孟起《字学臆参》)等等,一言以蔽之,无意于佳乃佳,作此佐证的,当首推王羲之的兰亭序,其意外而出的奇妙神采,一直为人津津乐道,顶礼膜拜,于是后来人也就心仪神往,以“无意于佳”的心态规范着自己的创作,尽管这种创作往往有其特定的环境和某种条件;或者说,在具体创作时,作者的意愿于其相悖,甚至大相径庭者,但人们丝毫不怀疑它的正确性。

中国书法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但严格而言,书法真正走向社会却是在元代以后,强调夸张地将简牍、手札书法应用到大幅书作中,以书法作为欣赏挂在墙上是从明代开始的。明以前的书法,大都以自存或朋友收藏的手稿、信札一类为多;或以实用为主要目的的碑刻以及秦以前的钟鼎、甲骨文的流传为主,作为纯欣赏的书法创作还没有成为自觉的追求。毫无疑问,由于流通渠道的限制,那些手稿,信札一类的小件作品其产生的社会辐射面,与观众的见面率自然远远不及后来的大幅作品。这里更重要的是,书写者的心态,目的是截然不同的,就手稿、信札一类的作品而言,作者大都在闲情逸志的情绪下,出于某种实用的需要,其心情无论欢愉还是悲戚,作者的注意力重点放在内容上,而非书法上。也就是说,作者首先考虑的是记录一种思想、交流一种情感、传递一种信息,而无意多考虑社会效果。因为象信札、手稿一类的作品,其流通的定向性十分明确,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各种涂改错漏现象,如祭侄稿、兰亭序等。虽然随意而发,凭内容信手书来,往往天姿烂漫、佳趣迭出。

而大幅作品的书写,就作者而言,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即作品要展示给人看,要表现书法艺术的水平并从中凸现自己的艺术个性,也就是将艺术性放在了第一位,而实用的功能被忽视。从明代开始,这种指导思想日趋强烈,那种使书法作品能得到别人赏识和钦佩且表现自己艺术个性的强烈心愿,要求和规范着作者。于是作者十分讲究书法的整体效果,如形式、内容、章法、结体、墨色等诸要素,最明显的是书写的内容已不是实用的与个人生活家庭琐事相关的文字,而是精心挑选、具有欣赏、玩味、且富有哲理、励志意味的名言、警句,如对联和诗词,目的性非常明确。在这种情况下,错漏、涂改的现象自然就大大减少了。

可以这么认为,真正的“书法创作”是从明代开始的,这种开始是以书法家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为标志的,在明以前的书法,严格地讲,均不能称真正意义上的“创作”。明以前的书法,虽不乏精妙绝伦者,但大都出于实用的需要,是一种不自觉的“创作”,所谓“无意”只是一种不自觉的无意。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说,从明代开始,是书法走向社会的一个转折点,这个转折点决定了书法从此要有意识地面对广大观众,满足欣赏者的需要,这就对书法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开始由无意为有意了,一幅多处涂抹,有错漏处的作品终究比一幅完整的作品要逊色得多。书法家在讲究作品艺术性的同时,也开始重视起作品的视觉效果了。

其实,古人也认识到无意于佳的效果大都出现在手稿,信札一类的小品上。“古人稿书最佳,以其意不在书,天机自动、往往多入神解。如右军《兰亭》、鲁公‘三稿’,天真烂漫,莫可名貌,有意为之,多不能至。”(王澍《论古》)可见,“无意于书”是稿书成功的重要前提。当代人学书法,大都羡慕稿书那种天机自动的神韵,欲从稿书上得灵性,但多是外在形式的刻意摹仿,明明是有意为之,强烈的急功近利思想驱动下的创作,却摆出一副无意于书的样子,于是在大幅的展览作品中也出现了象古代手稿中的涂改现象,有人起手第一字就写错,然而潇洒地一涂,重新再写起,接下来再漏下几字,又在旁边补上,如此这般,还自命不凡。自我感觉这样做自然率真,殊不知,东施效颦,适得其反。此类君全不知古人手稿与当代人作品创作时的目的,心态是截然不同的,如此盲目摹仿,自然丑态百出了。实际上自明清以来,不要说在大幅作品中已很少见到错漏、涂改的现象,即使象手稿、信札一类的小件作品上错漏现象也大大少了,这表明书法的创作意识越来越强烈了。而到了近代,象手稿、信札一类的“随意”作品,也变得“有意”起来,而不是信手写来了,如吴昌硕、黄宾虹等大家的信札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当代书法创作与明以前的书法创作在作者心态上的差异,可以说“无意于佳”和“有意于书”是二者明显的区别。那么这种“有意于书”的的创作观岂不是和传统的“无意于佳乃佳”的理论相悖吗?恰恰相反,这真是社会前进,书法艺术发展,社会向书法家提出新的要求的重要标志。即书法已从一般的记录、通信等实用工具变为供人们欣赏的纯艺术了,这种转变是一种新的使命,书法面对的是广大群众,它要求书法家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一种有意为之的创作激情投入创作,从书法的艺术性出发,精心构思,确保作品的完整性、可读性、观赏性,坚决摒弃那种貌似无意实为有意的故弄玄虚的草率现象,达到“有意于佳乃佳”的效果。

 一切真正的艺术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的,书法艺术要繁荣发展,必须走向社会,面对广大的群众,吸引群众,提高群众的欣赏水平。当然,这种面对群众不是一味地迎合,而是增强作品本身的艺术性和视觉效果。这就要求作者精心准备,从纸的选择、形式的定夺,到章法的把握和内容的取舍等多方兼顾,以自己最擅长的书体表现。可以说,现在人们在书法创作时,已没有古代人那种“无意于佳”的洒脱和惬意,更多的则是“有意于书”的沉重,那种一开始创作时就满怀希望写好作品的沉重。事实上,那种“无意于佳”的洒脱,已经不能适应当代社会书法发展的潮流,因为那种洒脱多少带来有散漫、随便及孤芳自赏般调侃、消遣的味道。

而现在则不同,创作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既是作者对自己的要求,更是对广大观众的负责。热衷于书法,写好作品自己保留,自我欣赏,不拿出去参展或送人,而把书法只作为消遣和陶冶情操的手段,这样的人是有的,但绝对不是当代书法创作群体中的主流。更多的书法爱好者是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走向社会,赢得广大观众的认可和赞誉。当代展览机制的确立和完善,以及愈演愈烈的展览轰动效应,将人们的表现欲、成名欲演绎到了极致。书法创作已变成一件十分严肃的苦差事,承载着太多的希望和目标。这就需要作者经过周密的思考,事先精心设计安排,丝毫不敢马虎,将平时刻苦磨炼的准星与最后创作时的目标紧紧地连结在一起,还要考虑作品的新意,个人风格的表现等等。没有无数次的刻苦磨炼,没有较强的感悟力和深邃的洞察力及充足的思想准备是难以写出好作品来的。可以说,现在人们在书法创作时,苦心经营,刻意制作,完全是为他人看的,以增强人们的注意力,以一种近似复古的形式,充满了现代的意义。

几年一次的全国书展,全国中青年书展,以及“兰亭奖”评选,在广大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心中,无疑是至尊无上的神圣殿堂,有多少人在孜孜磨炼,苦心企盼自己的作品能跻身国展的行列,每个人都是虔心的,是绝对重视的。在准备作品的一段时间里,可谓费尽心机,哪里有“无意于佳”的洒脱呢!一旦截稿期一到,其上送作品均是在精心安排下创作的,无论形式和内容,都是自己相当熟悉、经过无数次演练而成竹在胸的。即使是这样,也要多写几张,然而挑出自己最满意的一张。大家在创作过程中虽各有巧妙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每个人都有有明确的创作意识和指导思想,正是这一点,使许多创作者表现出旺盛的热情和坚韧不拨的毅力。曾见报上载,某省有一书法爱好者,为参加全国书展写一幅作品,竟写掉了四百张宣纸,其不惜工本,精力之最,亦可载入当今“书坛吉尼斯记录”了。我们大可不必感到惊讶,更多的倒是肃然了。其实,面对全国性书展,有多少作者不是在以这样的心态,这样的方法在准备呢,企盼成功下的创作,需要刻意的追求,“有意于书”可称当今书法创作中的突出现象。对此最有说服力的,是现在各级书协对创作的重视,每到全国大展临近时,中国书协总要举办针对性的创作加工培训班,省、市、县则成立相应的创作指导组,集中作者,集中作品,从形式、内容、章法等由行家予以一一评点,担出修改意见,作者在此基础上又重新创作,如此反复,不一而足。这种有目的指导下的创作,还有什么“无意于佳”的率真呢?那种精心安排,刻意追求,直至具体点评作品时细到某个字的结构、线条及墨色乃至落款等,是一种全方位的倾力追求,“有意于佳”之心态表露无遗。

还有一点可以证明“有意于佳”的创作心态,是对作品纸张的选择和作品前后期的加工上。二者虽对书法艺术无直接的关系,但越来越多的书家意识到视觉效果对作品意境的重要性,洒金银纸,色宣纸在色泽上的多彩性,丰富了传统黑白艺术的表现形式,提高了作品本身的视觉效果,使越来越多的书法家选择它,这可以从各类书法展览上得到证实。近期不说,早在第一届全国楹联书法展上,笔者曾有意观察了一下展厅内所有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色宣和白宣之比为7:3。另外还有作品的前后期加工,如染色、印图案、磨擦,还有越盖越多的印章等等不一而足,有时其主体和形式几至喧宾夺主之地。但其刻意制作下的硕果,那崭新、强烈的视觉效果精彩纷呈,毕竟赢得了众多评委和观众的垂青。

这几年我们一直在高喊,书法要创新,要有时代感,其实书法走向社会、拥有广大观众,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创新。而这一切完全取决于作品本身,从材料、形式到内容,加上非书法范畴内的制作,提高作品的观赏性。由此而言,刻意求工,是当今书法家的一种责任,也是社会对书法家的要求,除非你写了作品自己看,你要让作品进入展厅,印入集子,走向社会,你就必须有积极认真的态度,去精心构思和创作,一句话,有意于佳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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